可能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指使周某先後通過非法途徑購買被調查對象身份戶籍、車輛信息、銀行賬戶交易明細、手機通話記錄等個人信息共計200多份,並指使周某扮演“私家偵探”,對多名被調查對象實施跟蹤、密拍,嚴重侵犯被調查對象的個人隱私。 。 今天記者從中山市第一市區檢察院獲悉,因非法購買200多份個人信息,並對多名被調查對象實施跟蹤、密拍,“私家偵探”李某、周某被批準逮捕。該案是《刑法修正案(七)》實施以來,中山市檢察機關辦理的首例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犯罪個案。 據悉,2010年起,李某在非法經營所謂“中山市聯邦調查事務所”期間,先後招聘周某等人,以每宗收取人民幣7000元至3萬元不等的價格從事婚外情調查和個人資信調查。 據辦理該案的檢察官介紹,按照刑法規定,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構成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 與此同時,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將本單位在履行職責或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取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況嚴重的,同樣構成本罪,均可能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單處或併處罰金的刑事處罰。